2013年下半年丢失证书补发领取通知
2013年9月1日至15日期间,在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办理丢失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水平)证书补发手续的考生,请于2013年11月21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以下证件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办理新证书的领取事宜: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
2、资格考试登记表原件(已交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的除外);
3、如代领,需本人手写委托书,还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并将代领人身份证复印在委托书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