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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免考条件

时间:2014-02-27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9 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9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0 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2 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5 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0 年。
 
△ 报名时间:每年6月~7月,具体各省不同,一般为网络报名,详见各省考试网。
 
△ 考试时间:每年9月7号左右的周六一天。上午公共基础课4小时8:00~12:00,下午专业基础课4小时14:00~18:00。
 

关键词: 免考条件

(责任编辑:ehvacr7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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