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在回答委员的提问时,人社部负责人透露上述信息。
各类职业证书催生考证热
1994年,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作为科学评价人才的一项制度,被写入劳动法。此后,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应运而生,并催生了各种培训热、考证热。
昨日下午,国务院14个部门的负责人坐成一排,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询问。
有委员提出,目前的职业资格许可领域,一个行业有十几种甚至几十种职业资格。职业资格过多的同时,有关方面也借机敛财,通过办班、教材、考试来收取高额的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现在,在青年中有一股“考证热”,青年人不仅要取得高学历,还要去考各种各样的资格证,手上拿着一大把证,可就是找不到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向现场的国务院工作人员提问:现在我国职业资格的种类究竟有多少?哪些需要保留?哪些需要取消?
11月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
人社部负责人回答说,针对减少职业资格的许可和认定,国务院要求2013年、2014年分批取消职业许可事项,到2015年基本完成取消资格许可事项的工作。
今年的6月和8月,国务院分两批取消了58项中央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包括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许可等。
上述负责人说,今年11月份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目前,准入类的职业资格现在还有84项,对于其中不符合要求的要继续取消。
人社部负责人介绍,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资格,如果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者自身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将建议按程序提请修改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根据下一步的清理计划,国务院行业部门、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原则上予以取消,确实需要保留的,经过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制度管理。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由政府部门制定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具体认定工作逐步移交给行业协会、学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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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广告法修订草案
“全面禁烟草广告应入广告法”
新京报讯 (首席记者关庆丰)是否应该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昨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审议广告法修订草案。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呼吁,“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应写入广告法。
中国2003年正式签署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该公约于2006年在中国生效。严以新委员说,公约英文版明确规定“全面禁止所有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我们的中文文本中把‘全面’翻成了‘广泛’。我看英文的意思,可以解释为‘全面禁止’。我们应该履行这个国际公约。”
本次广告法修订案草案对发布烟草广告的媒介、形式和场所作了更严格的限制。
“草案要体现‘禁止为烟草做广告’的立法原则和指导思想,而不是去教烟草企业怎么做广告……直接写明‘烟草一律不得做广告’,不用兜圈子。”任茂东委员说。严以新委员表示,支持“全面禁止”所有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事实+
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让劳动更自由
且举一例:去年初,保监会发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规定保险销售人员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通过考试取得全国通用资格证书。众所周知,卖保险并不是一个“知识含量”很高的工作,它需要从业者诚信可靠、热情周到、能说会道、吃苦耐劳,至于有没有大专以上学历则并不重要。无疑,这样的职业资格认定,剥夺了一些低学历者从事保险销售的机会,并有干涉企业自主经营权之嫌。
另一种情况是,有些职业资格的必要性、合理性难以说清楚,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同样应该予以取消。
综上可以看出,国务院取消11种职业资格许可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其一,约束政府权力,促进依法行政。政府不必管、不该管的事情就不要管,近年来国务院不断缩减行政审批事项,就是不断朝这个方向作出努力,唯有恪守“法无授权不可为”,才能真正打造法治政府。
其二,让市场更具活力,让劳动更加自由。行政审批事项过多过滥会限制市场竞争,职业资格过多过滥会阻碍人才自由流动。社会上大部分工作并不需要“持证上岗”,某个人能否胜任某项工作、干得好不好,用人单位、服务对象都会作出评价,市场“无形之手”就能实现优胜劣汰。这种基于市场机制的竞争,远比行政审批的做法更具活力。
其三,遏制权力寻租和“花钱买证”乱象。毋庸讳言,当前有些职业资格认定严重变味、名不副实,从业者可以通过弄虚作假甚至“花钱买证”获得资格证书,一些部门则通过职业资格认定大发其财。因此,取消一些如同鸡肋的职业资格许可,可以达到“釜底抽薪”之效,让各种乱象失去生存土壤。(腾讯新闻综合重庆日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