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考 须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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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报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考试,报考前请认真阅读以下相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认同并严格遵守本网站报名协议。
1、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考试资格。已通过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的将收回证书。
2、报名照片须为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
3、报名时须使用18位身份证号。
4、报名信息确认前应认真核查并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和科目信息准确无误,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不得自行修改。
5、为保证您报名顺畅,建议使用IE7及以上浏览器。
6、报名前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7、报名时如遇技术方面的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二、报名流程
为保证您报名顺利,请您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报考人员注册
2、上传照片
3、进入报名系统,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4、确认报名信息
5、打印报名表
6、根据当地考试机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7、现场或网上支付考试费用
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2、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3、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4、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5、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6、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7、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8、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9、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二)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3项至第8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3、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5、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6、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7、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8、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9、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按照第(一)条或第(二)
条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四)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二)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
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五)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六)在评卷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根据评卷专家组意见认定为作弊试卷,并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同一科目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或者错同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即雷同试卷);
2、未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3、有第(一)条第3项、第5项所列情形的。
津人考评[2016]12号
关于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16]17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考试时间
2016年9月3日至9月4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9月3日上午: 8:00-11:00专业知识考试(上)
9月3日上午: 8:00-12:00基础考试(上)
9月3日下午:14:00-17:00专业知识考试(下)
9月3日下午:14:00-18:00基础考试(下)
9月4日上午: 8:00-11:00专业案例考试(上)
9月4日上午: 8:00-12:00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9月4日下午:14:00-17:00专业案例考试(下)
9月4日下午:14:00-18:00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三、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4日9:00开始至6月30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批准收费的机关文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专业客观
每人每科59元
财税[2015]68号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津发改价[2012]814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主观
每人每科70元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航道)基础
每人每科78元
财税[2015]68号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津发改价[2012]814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航道)专业
每人每科75元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基础
每人每科68元
财税[2015]68号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津发改价[2012]814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客观
每人每科70元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主观
每人每科75元
注册电气工程师 基础
每人每科59元
财税[2015]68号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津发改价[2012]814号
注册电气工程师 专业客观
每人每科63元
注册电气工程师 专业主观
每人每科67元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基础
每人每科59元
财税[2015]68号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津发改价[2012]814号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专业客观
每人每科60元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专业主观
每人每科64元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专业客观
每人每科63元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专业主观
每人每科67元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专业客观
每人每科65元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专业主观
每人每科70元
注册化工工程师 基础
每人每科65元
财税[2015]68号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津发改价[2012]814号
注册化工工程师 专业
每人每科75元
注册环保工程师 基础
每人每科65元
财税[2015]68号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津发改价[2012]814号
注册环保工程师 专业客观
每人每科65元
注册环保工程师 专业主观
每人每科70元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基础
每人每科59元
财税[2015]68号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津发改价[2012]814号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专业
每人每科67元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专业
每人每科70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请考生在2016年8月31日9:00至9月2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6]7号)精神,2016年11月底前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2、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 查)。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八、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主要推荐规范、标准、规程目录请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九、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按照规定,2014年在天津市参加过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且今年还报考原级别的人员视为“老考生”,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缴费完成报名;其余视为“新考生”,新考生需在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老考生”和“新考生”均在2016年7月12日9:00至7月15日16:00进行缴费。
(二)“新考生”网上资格初审核的办理:“新考生”首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在2016年7月4日9:00至7月7日16:00登陆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http://218.57.145.130/tianjinsh/ReviewInfo/index.aspx)输入姓名、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陆”按钮进行登陆,将毕业证书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电子文件上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将毕业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陆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在2016年7月12日后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可查看到资格审核通过结果,并于2016年7月12日9:00至7月15日16:00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 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审核未过的考生如需提交相关符合条件的证书请于2016年7月8日15:00之前将修改后的证书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考生需要注意重新修改的信息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三) 资格复审的办理:2015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单科成绩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
十、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4、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十一、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照片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红、兰或白色);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像素>=300*215。
2、将毕业证书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图片处理工具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资格初审时上传。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和准考证。
4、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 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如需开具考务费发票,请于2016年7月25日至7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6、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23612977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6年6月22日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