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人社部《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6〕7号)精神,现将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职业年限及报考条件,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师、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考生禁止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规范、手册等各种资料。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封面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二、报考条件
2016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高校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系统(edu.mohurd.gov.cn)查询。
三、报名方式
1.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26日至7月13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16年7月15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审核通过需修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联系资格审核单位(0851—85360006),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并取消审核状态,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务必重新报名信息确认。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6)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3.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85360006,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4.考生缴费报名成功后,于2016年8月26日至9月1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
在网上报名结束后,请于2016年8月1日-8月5日持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报名表到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东楼5楼01室,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开发票。发票按单位统一开一张 (不需报帐的可以不开)。
四、考场设置、考试形式
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贵州考区考点均设在贵阳市。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五、收费标准
1.一、二级结构:一级基础考试每人120元,一级专业考试每人240元,二级专业考试每人240元;
2.岩土: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126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324元。
3.公用设备: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128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300元。
4.电气: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122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300元。
5.化工: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128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320元。
6.水利水电: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13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260元。
7.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112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260元。
8.港口与航道: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16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360元。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专业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基础考试考生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考试考生持毕业证、身份证、基础考试合格证明、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技能中心进行资格复查,联系电话85360006,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因应考人员本人原因造成报考信息错误,需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从2010年10月起,不予修改。
(三)应考人员申请修改报考级别、报考专业信息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原则上不予受理;如确需变更报考级别的,需重新审核报名条件、重新报名。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