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社局、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9号)精神,现将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基础考试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一)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二级)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二)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专业知识科目合格标准均为120分(试卷满分均为200分),专业案例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三、合格人员名单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周子民等101人专业考试合格,陈泽豪等187人基础考试合格;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魏伟等34人专业考试合格;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陈震宇等17人专业考试合格,林艺芳等27人基础考试合格;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房敏等23人专业考试合格,鄢斌等95人基础考试合格;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张益阳专业考试合格,吴昊等9人基础考试合格;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陈航生等2人专业考试合格,夏凯豪等45人基础考试合格;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汤坤元等50人专业考试合格,邵尊烽等87人基础考试合格;
注册化工工程师:郑建宗等5人专业考试合格,李翔等13人基础考试合格;
注册环保工程师:范禄宝等17人专业考试合格,黄燕云等31人基础考试合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秦日松等10人专业考试合格,洪育超等12人基础考试合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熊开华等62人专业考试合格,林更亮等199人基础考试合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董维良等3人专业考试合格,许金洪等4人基础考试合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林淏圣等10人专业考试合格,李文涛等26人基础考试合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地质):石泉1人专业考试合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刘延琼1人专业考试合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付爱民等4人专业考试合格,阙水斌等2人基础考试合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闽人社文〔2017〕107号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