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徐教宇等86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王蓓等120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吴渐等2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林夕庆等104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庞雅丽等2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郑一鸣等103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高灿等21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2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 徐教宇等86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86人.xls
2. 王蓓等120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120人.xls
3. 林夕庆等104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104人.xls
4. 郑一鸣等103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103人.xls
5. 高灿等21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21人.xls
6. 吴渐等2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2人.xls
7. 庞雅丽等2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2人.xls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