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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关于2017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收表的通知

时间:2018-03-13
广大考生:

2017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8年1月9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一、2017年度注册工程师(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基础考试暂定合格标准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注册结构工程师(含一级、二级)专业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80分);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专业知识科目暂定合格标准均为120分(试卷满分均为200分),专业案例科目暂定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东莞市报名点”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12日至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22号楼二楼)送交材料。 

关键词: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后复核

(责任编辑:malinli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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