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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第七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8-08-03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沈立伟等29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王亚军等25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杨平等30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林乐杰等43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陈天明等5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   附件1岩土29人.xls

   附件2结构25人.xls

   附件3公用30人.xls

   附件4电气43人.xls

   附件5化工5人.xls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4月17日

关键词: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责任编辑:malinli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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