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用设备师 » 考试动态 » 正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人社厅 时间:2018-12-25
 

人社厅发〔2018〕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协会、学会: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经与有关部门和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就2019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

三、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含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各次考试地点不同,具体安排以相关行业协会考试公告为准。

四、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参加考试,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同时,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81220

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序号

考试名称

考试日期

1

教师资格(笔试)

3月9日

2

咨询工程师(投资)

4月13、14

3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

4月2021

4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5月11日

5

注册建筑师

一级

5月1112、18、19

二级

5月1112

6

会计(初级)

5月11-19

7

护士执业资格

5月18-20

8

教师资格(面试)

5月1819

9

监理工程师

10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11

卫生(初级、中级)

5月25、26
6月1、2

12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5月25、26

13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6月1、2

14

注册计量师

6月15、16日

15

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

16

社会工作

6月2223

17

土地登记代理人

18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9月78

19

注册设备监理师

9月7、8日

20

注册测绘师

21

会计(中级、高级)

22

一级建造师

9月2122

23

资产评估师

24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25

出版(初级、中级)

10月13

26

审计(初级、中级、高级)

27

通信(初级、中级)

1019

28

注册城乡规划师

10月19、20日

29

勘察设计行业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5个专业)

道路工程

注册电气工程师(2个专业)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3个专业)

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一级

二级

1020

30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

10月19、20日

31

房地产估价师

32

拍卖师(纸笔作答)

33

统计(初级、中级、高级)

10月20

34

一级造价工程师

10月26、27

35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

10月26、27

36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37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

38

教师资格(笔试)

11月2日

39

经济(初级、中级)

11月23

40

专利代理人

41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1月9、10

42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43

税务师

44

注册验船师

45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11月16日

46

拍卖师(实际操作)

11月16、17

47

注册安全工程师

48

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

49

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

50

教师资格(面试)

2020年1月4、5日

51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

3月2-3日,5月4-5日,6月1-2日,7月6-7日,8月31日-9月1日,11月30日-12月1日

52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

1月12日,3月23日,5月18日,7月13日,9月7日,11月16日

53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3月30日,4月20-21日,5月25日,6月22日,9月21-22日,10月19日,11月23-24日

54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各地自行确定

关键词:

(责任编辑:dudu111)

免责声明:
1.本网站部分文章内容、图片或视频来源于网络、作者投稿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如涉版权、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方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22-84220470,电子邮件:help@51hvac.com);
2.本网站对转载、分享内容、特约发布、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保证,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3.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本网站的文章欢迎任何形式的传播和转载,转载请取得授权、注明出处、保持作品完整;
4.本网站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互联网变化及自身业务的发展情况,不断修改和完善本声明。

公用设备工程师考试用书更多

官方微信